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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店加盟的水到底有多深?
近日,江苏省南京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奶茶加盟合同诈骗案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章某、王某等人明知其经营的南京拓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仍委托秦皇岛李某的本达公司提供短期招商加盟服务,以“抖茶控”奶茶品牌对外招商加盟。
本达公司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有意向加盟知名奶茶品牌店铺的客户信息。由电话招商人员采取虚构“抖茶控”品牌与知名奶茶品牌属同一集团或有合作关系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至拓界公司办公地点考察商谈,并由李某公司安排的线下商务团队通过贴靠虚增业绩、以知名品牌产品冒充自有产品等方式诱骗被害人签订加盟合同、骗取加盟费。
客户缴纳加盟费后,拓界公司短期内即停止相关服务,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品牌推广、开店扶持、专业选址等承诺。更有所谓运营督导建议加盟商采用新店开业大促销的方式,短期内获得较高营业额,但活动之后,营业额断崖式下降,最终导致大量加盟商因逐月亏损最终关门停业。
除此以外,受骗加盟商们还发现,拓界公司提供的批发食材价格过高,而所谓的广告宣传,也只有网络平台的短视频。同时有知名奶茶品牌发出声明,根本没有与拓界公司合作研发过产品。
2021年5月,拓界公司搬离办公地点,并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消极应诉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和法律责任。
截至案发,章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骗取97名被害人加盟费共计1150万余元。
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审查后,陆续对章某、王某等20人以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上述人员均获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依法公诉多名犯罪嫌疑人合同诈骗犯罪的同时,还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被害人追回诈骗金额1000余万元,平均为每家商户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追赃挽损率达90%。
检察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割韭菜”式的“快招加盟”近年来快速兴起,不法分子争相模仿,在个别地区形成产业集聚,被骗中小商户遍及全国各地。广大经营者在参与特许经营前,要对行业经营状况进行调研,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头脑发热、盲目投入资金;洽谈合作时,应当通过商务部平台核实招商企业特许经营资质,实地考察企业运营管理能力、直营店经营情况,认真审核合同,不轻信夸张宣传、不轻易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