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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波:“双向奔赴”写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检察“答卷”
2024-09-03 09:2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金湖县检察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跟市委“推动淮安成为江苏‘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生力军”和县委“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部署要求,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改革创新,全力写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检察“答卷”。

以“质”为先,坚定践行高质效履职办案。从检察监督的整体出发,深刻领悟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背后的重要意义、科学理念和目标要求,防止落实过程中跑题。从“三感”来把握高质效办案指向,聚焦“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明确高质效办案突出短板和发展方向。从“三不”来把握案件指标增幅,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锚定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的法律监督不充分、不全面、不平衡这一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用全面、发展、长远的眼光看待高质效办案指标变化。从“三论”来把握检察工作压力与机遇,充分运用两点论、重点论、优势论把握办案指标提升带来的压力和机遇,更好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着力形成金湖检察特色和优势,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向“新”发力,扎实推进可感知检察行动。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生物医药、材料能源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各类妨碍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关犯罪。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不当立案、长期“挂案”及滥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等问题,积极协调妥善解决企业合法正当诉求。

用“智”取胜,全力打造检察新质生产力。锚定工作目标,紧盯发展所需,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质生产力。提升队伍之“智”,聚焦办案需求抓实业务培训,围绕多发高发类案、疑难问题以及新类型案件等主题,组织开展交流培训,提升综合履职和办案能力。借力科技之“智”,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努力打通“数据孤岛”,深化“由案到治”的检察履职路径,以法律监督新质生产力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新动能。优化管理之“智”,以打造“服务型”“规范型”“融合型”“引导型”四型案管为牵引,提升检察公信力。

(作者系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