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14年,她一直在守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践行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5年来,她不畏挑战、勇于创新,孜孜不倦在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中探索新方法、新路径、新领域,创下20多件“首例”,被同事们称作“首例”专业户,她就是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邱萍。 守护公益的“国家队”队员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试点公益诉讼,守护公益的路上从此有了“国家队”。邱萍作为第一批“国家队”队员,开始与绿水青山打起了交道。“保护母亲河”一直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2020年初,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大运河立体护航行动”,邱萍作为公益诉讼办案骨干,领导将一起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的污染环境案件指定由她承办。
邱萍(左二)在案发企业实地勘察
这是一家自称具有“变废为宝”工艺的企业,2015年至2017年8月,该企业非法购买危险废物进行炼铜,将生产废水直排大运河,长期影响运河水质。但在案件介入之初,当事企业负责人态度十分嚣张,对犯罪行为拒不承认,对污染事实也避而不谈。而企业排放的废水早就流入运河水无迹可寻,没有证据,案件办理困难重重。 那段时间,邱萍的脑袋里每天都盘旋着一个个问号,企业买来的危险废物是如何炼铜的?所谓的“变废为宝”工艺是否真实存在?废水处理设施到底能不能处理废水?造成的环境损失又该如何计算……遇到不懂的专业知识,她就到省内最权威的水处理专业去请教专家;对工艺流程不熟悉,她就到案发企业进行实地勘查,在厂里一圈一圈转,终于发现了案件的突破点;关键证人不配合,她就多次驱车上门做思想工作,最后证人放下包袱,提供了关键证言。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企业负责人主动认罪认罚,在起诉前就把85万元环境损失赔偿到位。2021年6月,这起案件被评为江苏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摸着石头过河的“首例”专业户 公益诉讼案件往往涉及很多理工科专业知识,对于邱萍这个文科生来说很难,可她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和放弃。“公益诉讼是一项新工作,没有先例是经常的事,我们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把探索创新当成一种责任和担当,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当作乐此不疲的追求。”2020年,她办理的一起破坏林地公益诉讼案,便是她创下20多件“首例”后的又一例。 老陈本是一名森林管理员,因为早年丧偶、家庭拮据,儿子又准备结婚,急需用钱,于是他就对管理的森林动起了歪脑筋,他砍伐林木,获刑7个月。经评估,对被他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需赔偿损失15.1万元。可老陈家庭困难,确实拿不出这笔赔偿款。这个案件如果径直裁判,最后很可能会落得一纸空文。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既能让老陈得到教训又有利于环境修复呢?
邱萍在日常巡河中拍照取证
通过查找规定和案例,邱萍发现“劳务代偿”这一替代性修复方式可以尝试。经过多番探究和商议,她和团队核算出老陈需要在3年内完成1350小时环保公益劳动。同时还联络当地网格、村委、司法所一起为老陈制定了三级监管方案,确保制度落地。刑满释放后的老陈,每周固定到劳务公司打卡,至今已参加公益劳动160个小时。 同时,邱萍还深入社区、妇女微家等开展一系列的普法讲座。每次她都认真准备,巧妙设计,选取防诈骗、老年人权益保护、劳动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社会热点、百姓关切的话题,将晦涩的法条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用最通俗易懂的话讲出来,让老百姓能够听得进、记得住,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