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个人债务,物业工作人员朱虹(化名)未经开发商授权,私自变卖小区车位,非法获利9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

苏检君:朱虹是如何想到偷偷卖小区的车位的呢?

赵腾飞:朱虹是苏州市吴中区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2022年起,她与好友合伙做生意,不料意外欠下一百余万元的债务。为了填补上资金漏洞,看着每天上班经过的闲置车位,她就想到了卖车位来还债。

苏检君:她是如何通过卖车位来盈利的呢?

赵腾飞:朱虹利用自己物业工作人员的身份,找他人冒充卖家,以每个车位原价9万元、现售价5万元放出“小道消息”,私下寻找业主购买。为了使骗局更加逼真,朱虹找到好友张某,告知自己有车位需要转卖,但鉴于自己的物业工作人员身份不方便,希望张某能代为冒充卖家。找到第一位买家后,她以4.5万的价格“卖”出车位。收到转账后,朱虹又立刻为买家私下办理车位租赁手续,并缴纳了全年车位租金3600元,保证车位正常使用。

苏检君:后续她又是怎样偷偷卖车位的呢?

赵腾飞:第一次交易顺利完成后,朱虹发现无需双方见面,线上也能签订合同。此后,朱虹便在自己父亲、妹妹、好友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上述人员作为卖家,将车位转让合同扫描件发送给买家签署,陆续售卖出车位21个,前后共非法获利95万余元。

车位售卖合同部分内容

 

苏检君:本案是如何案发的呢?

赵腾飞:2023年11月,一名从朱虹处购买了车位的业主来到物业,索要购买车位的发票。经过一番交谈,物业经理发现朱虹私自出售车位后立刻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口头传唤朱虹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次日,公安机关决定对朱虹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苏检君:本案最后判决结果如何?

赵腾飞:案发后,鉴于朱虹有自首情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全额退赃退赔,因此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朱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苏检君:结合本案,您有哪些提醒呢?

赵腾飞:购买车位时需及时与开发商联系,从他人处购买时要准确核实卖家信息,并及时索要购买车位的发票,避免上当受骗。

(感谢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王雨彤、吴松对本文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