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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至6月江苏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3-07-28 15:0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232人;不捕2406人,不捕率17.64%。共决定起诉43739人,不起诉10112人,不诉率18.78%。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5250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915件。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578件次,监督采纳率79.3%。

3. 刑事抗诉。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69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25件,占审结总数的85.62%。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86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99.17%。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25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19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05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672件。

(五)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8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18件,提出监督意见476件,其中提出抗诉4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36件。抗诉改变率95%,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55.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0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80.42%。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18件,法院同期采纳率84.24%。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457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3450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345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97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6件,采纳率42.85%。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34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3.59%。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1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64.8%。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6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8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6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781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087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2023年1至6月,民事公益诉讼发出诉前公告637件;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385件,95.85%的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66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97.1%。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4人,不捕178人,不捕率为35.46%。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66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02人,不起诉967人,不诉率61.63%。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787人,占审结数的52.96%。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176人。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20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179人和178人。

(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8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5018件;重复信访861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8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3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3471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043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788件,占9.79%;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7255件,占90.21%。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5756件;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1331件;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894件;案件管理类案件62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91人次。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