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检务公开 > 办案数据公开 > 正文
2023年1至12月江苏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作者:

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652人;不捕5366人,不捕率17.88%。共决定起诉105895人,不起诉26057人,不诉率19.75%。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6463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134件。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719件次,监督采纳率95%以上。

3. 刑事抗诉。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92件,同期法院裁判392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355件,占审结总数的90.56%。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26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693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992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905件。

(五)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1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475件,提出监督意见783件,其中提出抗诉10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78件。抗诉改变率97.4%,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7.76%。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57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9%。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99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9.6%。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审结涉及虚假诉讼民事检察案件838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496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3575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59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22件(含1件积存)。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54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12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95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4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206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7137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2023年1至12月,民事公益诉讼发出诉前公告1001件;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640件,99.25%的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689件。同期,法院作出生效裁判425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17人,不捕379人,不捕率为31.69%。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495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940人,不起诉2314人,不诉率54.4%。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087人,占审结数的45.98%。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298人。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53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为576人和504人。

(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33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73865件;重复信访1767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2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3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9340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5052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1442件,占9.5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3610件,占90.42%。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0778件;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2731件;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1430件;案件管理等其他类案件113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7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