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某村多名村民向当地派出所反映,家中饲养的田园犬(俗称:土狗)集体“失踪”,一时间人心惶惶。经过警方多方排查,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本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确因为偷狗贼使用的作案工具使得案件的性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听说这个案子的主人公算是“老手”了?
对,今天要聊的主人公石保算是“惯偷”,以前因为盗窃土狗多次被处以行政拘留,然而屡教不改,这次他又操起“老本行”!
在乡村小路上,随处可见“网红狗”——田园犬,于是石保等人下起狠手用毒镖射杀。
石保不就是干偷鸡摸狗的事儿么,难不成这次还是因为盗窃被起诉判刑的?
你只答对了一半,他确实被起诉判刑了,但不是盗窃罪,而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大家都知道,农村里养的土狗,也就是“网红狗”——田园犬,大多是看家护院的,徒手或者拿食物为饵进行抓捕,很难得逞。本案的被告人石保等成员这次想了个又狠又准的偷狗“妙招儿”。
真是“机明”的点子都用到了歪道上。
是的,正是所谓的“妙招儿”也给他引来了牢狱之灾。石保等人带着浸泡过毒液的弩箭和飞镖,寻找“目标”进行射击,一击致命后,抓起中毒的土狗骑上电瓶车逃跑。整个作案过程堪称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字“快”!
射杀成功后,石保等人抓起中毒的田园犬骑上电瓶车逃跑。图为,警方查获的电瓶车。
毒镖射狗是够毒的!那么,他们用的这种药的毒性有多厉害呢?
据交代,偷狗贼石保等人用一支毒镖就能让一条狗当场死亡。经过检验发现,他们所使用的毒液药力很强,在一定条件下会引起正常人的心律失常和心脏停搏等不良反应,如果大剂量使用的话,可以导致支气管痉挛或过敏性休克。
被毒死的土狗是如何处理的呢?
毒狗被石保等人以4-5元/斤的价格卖给了本案的另一主人公王金。王金经营着一家饭店,发现石保卖的狗肉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有利可图,于是大批量向石保等人收购死狗上千斤,这些毒狗肉便流向了饭馆的餐桌。
石保用一支毒镖就能让一只田园犬当场死亡。图为,偷狗贼用过的弩箭和飞镖。
东窗事发后,饭店老板王金在公安机关的多次讯问中都说不清楚生狗肉的来源。
众所周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王金收了这么多狗肉,也不问问来源,可谓“揣着明白装糊涂”?
苏检君戳中了问题的关键点!
王金从石保等人手里买了上千斤狗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土狗都是被毒死的,因为身上没有棒打、勒死的痕迹,而且收购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王金对这些狗的死因应当是心知肚明。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朱伟和同事见疑不放,饭店老板王金终于承认对石保等人的行为“心知肚明”。
正所谓“事实胜于雄辩”,王金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终于承认了自己对石保等人的行为是知情的。
这个案子最终是如何判决的呢?而且,王金的行为明显危害了顾客的身体健康,他有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
确实如此,这样的“美味”吃不得,毒狗肉食用后对人体会带来一定的伤害。该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至法院,如东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石保等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王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石保等人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最新出炉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公布数据显示,2017年,我省突出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12人、提起公诉2768人。另外,省院在前不久通报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工作相关情况时指出,去年一年,全省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07件;监督立案33件。
这一连串的“组合拳”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如你所说,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起毒奶粉、铝包子、皮革奶、假疫苗等等食药产品安全事件,以上江苏检方查办的数据就是佐证。虽然我国现在对食品安全的问题高度关注,问题食药产品打击力度也很大,但是食药产品安全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发案数量居高不下。
在江苏,检察机关一直是高压惩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为维护食药安全、筑牢监管防线,作为我们基层检察院更是严阵以待,不断开展专项调查、推进“两法衔接”、强化检察监督等手段,坚持打防结合守住食药安全风险底线。
为守住食药安全风险底线,朱伟在查阅案卷中不敢丝毫懈怠。
嗯!“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这就是咱检察人的担当和职责。
既然办了这么多的案子,请问还有哪些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大家提防?
2017年3月15日,在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有4家企业被曝光往饲料中非法添加各种“禁药”、“人工西药”,其中江苏远方中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造肉一号”也上了“黑名单”。按规定,将人用药用于动物是明令禁止的,事后,徐州市检察机关迅速查处,并对在农牧产品中非法添加人用药品的2名企业负责人提起公诉。
还有,泰州市检察机关从快办理了一起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的特大案件,据统计,7000多吨工业盐流入人们的厨房里、餐桌上。大家都知道工业盐杂质多、重金属超标,大量摄入会导致急性食物中毒,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
执法人员对江苏远方中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内的非法产品进行扣押封存。
大快人心!
禁药、添加剂、食用盐作为比较特殊的商品,就应当采取最为严厉而有效的手段进行监管,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爆发。
其实,从公共卫生角度而言,对企业、商贩来说可能是微乎其微的事儿,但对每个受害的家庭而言,绝对是百分之百的苦难。同理,那些有毒有害食品能端上餐桌也不是原料采购、加工流程上的缺陷,而是商业道德的沦陷,如果监管不到位就无法解决无底线的贪欲,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所以说,在新的一年,我们检察机关依然会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来开展监督工作,通过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找准切入点打击犯罪,从细微处诠释执法为民,让民众在日常大事小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官建议: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而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建议生产商和销售商在食品的安全问题一定都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另注:文中部分插图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