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明年6月起施行,最明显的变化之一,是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本案中,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的王晓,刑满释放后隐瞒前科进入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培训机构任职,其个人简介还出现在该机构网站的“环球名师”栏目中,其行为已触及了法律。该情况在常州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在教师资格联合清查专项行动中发现,教育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责令培训机构辞退王晓,并取消了王晓的教师资格。

  

  部分孩子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学习时遭猥亵,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亟须加强。

  苏检君:一个有过性侵犯罪前科的人,为什么还能在刑满释放后进入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机构任职呢?

  王磊:根据《教师法》有关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应在获知王晓犯罪获刑的信息后及时取消其教师资格并收缴教师证,却因信息获取渠道不畅而未对其及时作出处理,再加上培训机构对员工入职前查询把关不严,使得王晓得以顺利入职。

  

  总有一些“大灰狼”,不安好心,假借辅导功课等之名,非法侵害可怜的“小绵羊”。

  苏检君:教师资格清查行动中还发现了哪些问题?

  王磊:清查共发现包括王晓在内的13名应当取消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中有性侵犯罪前科的5人,多人仍在从事教育职业。清查暴露出教师资格及入职等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持证人员犯罪信息通报不畅;二是异地教师资格监管存在信息壁垒;三是“编外”教师和培训机构招录审查不严。

  

  为保护好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国家有关部门纷纷“亮剑”斩断黑手。

  苏检君:介绍一下此次清查行动的起因?

  王磊:此次行动源于常州经开区院办理的韩明猥亵儿童案。这个韩明在自己开设的补习班对参加补习的孩子实施了猥亵。承办人在办案中发现,韩明曾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但其教师证未被取消,假释后又持证应聘为一小学代课教师,后因师德问题被劝退,随后又自行开设补习班再犯猥亵儿童罪。我们认为案件暴露出的教师资格管理漏洞不容忽视,有必要采取积极行动来堵漏建制。

  

  王磊检察官(左一)依法履职,强化办案,撑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伞。

  苏检君:检察机关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发挥了哪些作用?

  王磊:这个案件公安机关当时仅以一起猥亵事实移送审查起诉,承办人根据韩某的猥亵前科及因师德问题被劝退的经历判断其猥亵事实很有可能不止一起,就指导公安机关围绕韩某任教期间的表现、参加补习班学生及家长的评价等展开调查,后又发现猥亵6名女童的事实。这6笔事实韩某都是零口供,但承办人做了扎实的工作,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了有力指控。法院以韩某多次对7名未满12周岁女童实施猥亵,“情节恶劣”,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之内禁止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一审宣判后韩某未上诉。

  

  犯罪嫌疑人韩某指认案发地点。

  苏检君:后来发现的这6个孩子都没有主动报案?

  王磊:是的。这些孩子的家长大多因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看护,平时也不注重教给孩子防范性侵的自护知识,甚至自己就觉得被侵害是丢人的事情,不能声张。个别家长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在孩子接受询问时选择让孩子保持沉默,不予配合。由此可见,在对孩子进行防范性侵教育的同时,对家长的宣传教育也必不可少。

  

  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是门很重要的“必须课”,社会、学校及家庭须共担责、齐协力。

  苏检君:针对此类案件,从一个检察官角度提一些注意事项。

  王磊:在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也要关注涉案人员是否具有教师资格,并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收缴教师资格证等,同时要对相关单位是否开展过入职查询、通报等情况进行监督,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让孩子们远离校园内外的“大灰狼”。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本访谈配图部分来源于网络,感谢常州市检察院王磊对本文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