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8座的小型普通客车里竟然塞了28名学生,当执法人员看着孩子们一个接着一个窜出客车跳下来时,让人不禁替他们捏了一把汗……
说起校车被查,我们首先会想起那些昧良心超载的司机,他们为了多挣钱就无视交通法规。
赣榆警方查获一辆8座“黑校车”,经过清点车内拉了30人,图为查获现场。
司机违法是一方面,话说回来了,他又是听谁的“指挥”?当然是校方负责人的话喽!
本案中,陈旭是连云港市赣榆区一家幼儿园的园长,赵伟是幼儿园的司机。2016年12月5日下午3点,赵伟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金赣线由北往南行驶,当汽车开到海厉线路口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30人,其中幼儿28人,教师1人,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作为客车的实际所有人和管理人——园长陈旭对这次的严重超载负有直接责任。
竟然塞了那么多人,客车里一定是满满当当的吧!那么,应该如何来辨别“黑校车”呢?
“黑校车”专门指那些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没有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没有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
通常“黑校车”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只要往车里塞的学生越多、校方挣得就越多,毫无疑问,这种行为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重大的威胁。
尽管我国早就制定了校车强制标准。但是校车缺位、质量不达标、超载行驶、司机不合格的问题普遍存在,以至于校车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尤其在近几年“黑校车”交通事故、超载事故频发的大背景下,更是将“校车”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请谈谈“黑校车”具体存在哪些隐患?
确实如此!
“黑校车”违规上路,虽然侥幸躲过了执法部门的有效监管,但背后的安全隐患不言而喻:首先,“黑校车”的车况、安全设施、驾驶员技术都无法保障,存在“带病上路”、超速、逆行、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其次,“黑校车”为赚取更多利益,往往不按车辆核载人数载客,超载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群体伤亡的重大事故。还有一个问题不能忽视,由于“黑校车”没有缴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赣榆警方提供视频截图:孩子们从“黑校车”一个接着一个窜出。
随着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调整,上学路远的矛盾,学生乘车的难题非常突出,本案是否也存在类似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黑校车”在农村地区如此盛行?
今天讲的这起案子是幼儿园以身试法,在农村地区,不管哪个年龄段的孩子,多数学生父母打工在外忙于生计,年迈的爷爷奶奶又无法顶风冒雨接送孩子,将这些留守儿童送到可以提供午餐和校车的学校成为刚需。
现实中,能够具备这种条件的学校在每个乡镇寥寥无几,大部分学生上学路途遥远,由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学校购买正规校车运营成本太大,从而导致“黑校车”现象普遍存在。
“黑校车”不能坐,合格校车又没有,孩子们到底该坐什么车上学呢?在农村地区,“黑校车”现象比较突出,最典型的让我们想起“12·12江苏丰县校车侧翻事故”,该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区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方面依然存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路面秩序管控不到位、源头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近几年,执法部门是如何增强对校车运营的监管力度、强度,检察机关又做了哪些预防工作,严堵“不到位”的发生,为孩子的上学路“保驾护航”。
2011年12月12日下午,江苏丰县一辆核载52人的接送学生车辆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途中因躲避人力三轮车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水沟,致使15名学生因溺水、窒息抢救无效死亡。 图为,校车侧翻事故现场。
对于一些财政资金并不宽裕的地区,购买合格校车的确是杯水车薪。不得不承认,几家人联合租用“黑校车”、或者默许“黑校车”接送孩子成了家长无奈的选择。话说回来了,一个学生的背后是一个家庭,如果“黑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它不是简单的一起交通事故,而是涉及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
近几年,各地由政府主导,形成了公安、交通、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统一行动,通过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对“黑校车”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也非常重视,一方面我们坚决依法办理“黑校车”案件,从严从快处理涉案人员;另一方面,依托“两法衔接”机制,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共同部署开展非法校车查处取缔工作,向教育、交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校方依法履职,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有法律法规提供保障,有执法部门认真跟进,乱用“黑校车”接送孩子的情况肯定会有所减少。和那些车毁人亡的“血泪”校车相比,赣榆区这家幼儿园校车没有出事故,仅仅被警察查获无疑是“幸运”的。
面对“黑校车”层出不穷,请谈谈相关部门应如何从校车“源头”抓起,严把校车“入口关”。
除了严格办案,为了护苗健康成长,金丽丽和同事们梳理材料时更加上心。
如果说司法机关的打击是“堵”,那么严把校车“入口关”则是“疏”,只有疏堵结合,才是治理“黑校车”的根本之道。
政府和教育部门需要对学生安全加大财政投资,尽快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车工程方案,共同解决购买校车资金问题,保障每个学校都能用得起合规校车,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校车公共资源,才能消除“黑校车”这枚“马路定时炸弹”。
本案中还有园长助纣为虐,他们最后受到了怎样的处理,检察机关在查办过程中又发现了哪些显著特点值得警醒?
由于涉案车辆本是核载8人的普通面包车,被查获时实载30人,其中幼儿28人、教师1人,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最终,幼儿园园长和司机因犯危险驾驶罪,均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我们还了解到,大部分儿童家长对幼儿园长期使用“黑校车”超载接送孩子是明知的,虽然也感到后悔和后怕,但表示这是无奈之举。
本案中,家长们缺乏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是造成“黑校车”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
在我国部分城市正在推广正规校车运行机制,图为孩子们轻松从校车走出。
将隐患消除在源头阶段,更要立足实际、疏堵结合,接送车的安全管理上已经升到行政法规的层面上。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最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先后出台,针对具体防范违法行为还存在哪些难点?
本案中“黑校车”的司机和园长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政府、教育、交通、安监、学校等部门都负有相应的职责,但在实际过程中,往往是交警部门在唱独角戏,而且农村地区“黑校车”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仅靠意外事故发现校车漏洞为时过晚。除了要加强校车安全宣传,作为家长才是“第一责任人”,他们必须上紧“安全弦”、别总抱着侥幸心理,为了孩子安康、家庭幸福,自觉拒乘“黑校车”。
检察官建议:
只有防范与查处并重,标本兼治,才能避免让“黑校车”成为社会“痛点”。比如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校车运营,让所有问题都能及时暴露在阳光下,通过事前预防,彻底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
(特别感谢周丽对本文的大力支持 另注: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文中部分插图来自网络)